附录A 标准化功能描述方法


A.0.1 监测功能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每个监测点的物理位置、采样方式、数据类型、取值范围、取值精度、显示位置、允许延时和记录要求等内容;
    2 监测点应包括环境参数、设备启停状态反馈、设备调节状态反馈、手动/自动转换开关状态和能耗量等;
    3 监测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O.1执行。

表A.0.1 监测功能描述
表A.0.1 监测功能描述

A.0.2 安全保护功能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有报警及安全保护需求的监测点的物理位置、采样方式、动作阈值、相应动作、动作顺序、允许延时和记录要求等内容;
    2 安全保护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2执行。

表A.0.2 安全保护功能描述
表A.0.2 安全保护功能描述

A.0.3 远程控制功能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通过人机界面启停被监控设备时的操作位置、允许延时和记录时长等内容;
    2 远程控制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3执行。

表A.0.3 远程控制功能描述
表A.0.3 远程控制功能描述

A.0.4 自动控制功能应包含自动启停和自动调节,且功能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自动控制用信息点描述和自动控制算法描述;
    2 自动控制用信息点描述应包括各信息点的物理位置、数据类型、取值范围、精度和状态说明等内容,信息点应包括自动控制算法所需的输入、输出和中间变量等内容;
    3 自动控制算法描述应包括自动控制算法的名称、触发方式、条件、动作和目标等内容;
    4 自动控制功能描述格式宜按表A.0.4-1和表A.0.4-2执行。

表A.0.4-1 自动控制用信息点描述
表A.0.4-1 自动控制用信息点描述
表A.0.4-2 自动控制算法描述
表A.0.4-2 自动控制算法描述

A.0.5 被监控设备控制权限的描述应包括操作源和控制权限修改规则,并宜按表A.0.5执行。

表A.0.5 被监控设备的控制权限描述
表A.0.5 被监控设备的控制权限描述


条文说明

附录A 标准化功能描述方法

A.0.1 表A.0.1中各栏应填写的内容说明:
    “安装位置”说明被监测信息点在建筑中或在机电系统中的安装位置。
    “采样方式”分为:(1)周期性采样方式,指每隔固定的时间更新一次信息点状态的方式。采用周期性采样方式时,填写采样间隔时间,格式为“数值+单位”,如“30s”,“10min”;(2)数变就发方式,指被监测物理每变化一次或每当变化量超过某个阈值时就更新一次信息点状态的方式。采用数变就发采样方式时,如数据类型是连续量,填写阈值的具体数值和单位,如数据类型为状态量或通断量,注明“每次变化”等。
    “数据类型”包括:(1)通断量:信息点只有两个状态,可以用0/1,True/False等表示。(2)状态量:信息点只有若干个离散的状态,用相应多个离散的数据表示,如风机档位、水泵台数等。(3)连续量:信息点是连续变化的物理量。
    数据的“取值范围”和“状态说明”:如数据类型是连续量,可以用文字或区间描述参数的取值范围;如数据类型是状态量或通断量,用集合描述表示信息点的可能取值,并在状态说明中说明各个取值对应的状态。
    “数据测量精度”:规定被监测信息点的测量精度,如果信息点是连续量,用被测物理量的绝对值或相对值描述。如果信息点是其他数据类型,本栏为空白。
    “显示方式”包括:(1)“显示位置”说明被监测的信息点需要在哪些人机界面上显示,同一个信息点可以有多个显示位置;(2)“允许延时”说明从请求数据时刻到数据在相应界面上显示更新的时刻之间,允许的最大时间延迟量。格式为“数值+单位”,如“1s”,“1min”等。允许延时与显示位置一一对应。不同显示位置可以有不同的允许延时。
    “记录方式”说明被监测数据同时被记录存储的要求,包括:(1)“记录周期”说明被监测的信息点每间隔多长时间就需要被记录一次,格式为“数值+单位”,如“10min”,“1h”等;(2)“记录时长”说明系统需要保存的被监测数据的最短历史记录长度,格式为“数值+单位”,如“1年”,“6月”等。
A.0.2 表A.0.2中各栏应填写的内容说明:
    “安全保护内容”说明安全保护逻辑的名称。
    “采样”说明触发安全保护逻辑的被监测点的位置和采样方式,见第A.0.1条的说明。
    “触发阈值”规定触发警报或安全保护动作的被监测信息点的数值或范围。
    “动作”规定触发安全保护后的连锁动作。同一个信息点可以触发一个或多个动作。动作可以是在人机界面上显示报警信息,向管理员报警;可以通过驱动警笛、广播等设备向建筑用户发出报警信息;可以对机电设备发出指令,改变机电系统的运行状态或者阻止机电设备动作;也可以调用某些预定策略。(1)如果是在人机界面上显示报警信息,要注明显示界面。(2)如果是对机电设备发出指令,或驱动警笛等报警设备,动作可以通过文字描述或者对信息点赋值描述。(3)如果是调用某种预定策略,注明被调用算法。
    “动作顺序”用从“1”开始的自然数表示,数字越小,动作越先执行。对应于不同报警的动作分别排序。
    “允许延时”规定从被监测信息点数值超过触发阈值时刻到动作开始执行时刻之间的最大允许时间延迟量。格式为“数值+单位”,如“1s”、“1min”等。允许延时与动作一一对应,不同动作可以有不同的允许延时。
    “记录时长”见本规范第A.0.1条的说明。
A.0.3 表A.0.3中各栏应填写的内容说明:
    “操作位置”说明通过哪个人机界面进行远程控制操作,如监控机房或设备人机界面等;“允许延时”和“记录时长”见本规范第A.0.2条的说明。
A.0.4 表A.0.4-2中各栏应填写的内容说明:
    “触发方式”分为:(1)定时触发,指每隔相等的时间段就执行一次本算法。描述格式为:每“××s/min/h”;例如:每“10min”,每“30s”等。(2)事件触发,指当某种事件发生时才执行本算法一次。描述格式为:当“……”时;例如:当“上午7:00”时,当“盘管防冻报警发生”时,当“夏季工况”时等。
    “条件”说明其后对应的动作在什么情况下执行。描述格式为:在“×××”条件下。“×××”可以用若干变量的逻辑运算、等式或不等式表示;在没有任何子项的情况下,用在“任何”条件下来表示。例如:在“冷凝器进口水温不低于下限且在冷冻水流量不低于下限”条件下。同一个算法中可以有一条或多条逻辑,但每条逻辑必然对应一个条件。同一个条件可以对应一个或多个动作;但每个动作只能与唯一的条件对应。
    “动作”的标准化格式有6种:(1)调节xxx↑(或↓),其中“xxx”为被调节的参数,可以是被监控机电设备的状态,也可以是环境或系统状态参数的设定值,如“水泵转速”,“房间温度设定值”等;“↑(或↓)”,表示被调节参数的变化方向,“↑”表示增加,“↓”表示减少。在描述中只需要表示“增加”或“减少”其中的一个方向。(2)根据yyy调节xxx↑:其中“yyy”可以是逻辑图、流程图表、函数、模糊控制表等,也可以是环境或运行参数的变化,确定被监控参数xxx如何设定。(3)根据yyy计算zzz↑:其中“yyy”与(2)中相同,“zzz”为某些辅助控制策略中的中间变量。(4)令参数xxx←aaa:即将参数aaa的数值直接赋值给参数xxx。(5)维持参数xxx不变:保持参数xxx设定值与上一个时刻的设定值相同。(6)参数xxx不调节:对参数xxx不进行调节,即对参数xxx的设定值可以是任何数值。
    “目标”为对动作的补充说明,对于动作中的(1)和(2),应填写相应动作的目标,其他动作本栏可空白。描述格式为:使得{“参数↑→设定值”};其中:“参数”表示调节动作影响的目标参数;“设定值”表示希望通过调节使目标参数达到的目标值;“↑”表示“目标”所对应的“动作”中,调节参数按照其后箭头所示的改变方向动作后,目标参数的变化方向;“→”表示调节目标是令参数达到设定值。此外,可以用“>”、“>=”、“<”、“<=”分别表示调节目标是令参数“大于”、“大于等于”、“小于”、“小于等于”设定值。
    每一个调节动作可以对应一个或多个目标。当同一个调节动作对应多个目标时,多个目标都写在一个“{}”里,表示它们都对应同一个动作。调节动作通常并不能使各个目标参数都同时达到目标设定值,所以在有多个目标时,在“{}”右下角位置的“()”内注明各项目标的逻辑关系。逻辑关系可以有以下几种:(1)至少有一个满足。(2)同时满足。(3)按照优先级顺序满足目标。当各目标之间是这种逻辑关系时,“{}”中的顺序按照实现优先级由“高”到“低”排列。(4)其他逻辑关系。对于其他比较复杂的逻辑关系,可以通过较多文字或逻辑流程图等详细描述。
    影响方向:在“动作”和“目标”的描述中都提到了影响方向:分别用箭头描述调节参数的变化方向及目标参数的变化方向,从而说明调节参数对目标参数改变方向的影响。调节参数和目标参数之间的影响关系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
    (1)调节参数与目标参数变化方向一致:
    描述格式可以是“调节xxx↑,使得{参数A↑→设定值A}”;
    或“调节xxx↓,使得{参数A↓→设定值A}”。
    (2)调节参数与目标参数变法方向相反:
    描述格式可以是“调节xxx↑,使得{参数A↓→设定值A}”;
    或“调节xxx↓,使得{参数A↑→设定值A}”。
    (3)调节参数对目标参数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定:
    描述格式为“调节xxx↓,使得{参数A——↑设定值A}”。
    (4)调节参数为通断量或状态量,不必通过箭头表示变化方向。
A.0.5 表A.0.5中各栏应填写的内容说明:
    “操作源”指能对被监控设备发出指令的地方,可以是不同的人机界面或算法等。一个被监控设备可以有多个操作源。
    “控制权限修改”包括两部分:(1)可以在某一位置直接设定和修改不同操作源的控制权限,例如可以有多个人机界面对不同操作源的控制权限进行修改;(2)可以采用某种逻辑自动进行控制权限的选择,例如安全保护算法优先级最高,远程控制的动作指令和手动/自动模式转换等根据用户修改指令后到优先等。一台被监控设备只能执行唯一的指令,只有具有当前控制权限的操作源发出的指令才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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